吴胜这话也是斟酌了许久的,也是他们三个人私下里琢磨过的。他们总觉得,李知节没那么爱温眠。
最起码,没有他嘴里说的那么爱。
温眠昏睡的这几年,除了把温眠从陆长尽手里抢过来的那一年他去看了一次,也没听说他去看过她。
他每年都种玫瑰,每年都很用心,花开的也极好。可是他们也从未听说温眠喜欢玫瑰,也没见着李知节拿着盛开的玫瑰去看她。
在温眠回来的这些天里,他甚至没让她住进家里来。就凭他当今的地位,要什么不是随手就来?根本不用以这为借口,这么多天,他甚至不和温眠接触。
他们实在想不通,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,真的可以面对这些无动于衷吗?
默了半晌,李知节才开口:“我那是尊重。”
“你放屁。”吴胜听着他的话忍不住爆了粗口,“什么尊重,谁家好人能尊重到自己妻子跟别人跑了一个多星期还无动于衷?”
高聪起也觉得不可思议:“就是啊,李哥,我们都是过来人,尊重也不是你这么个大度法。”
“就是,要是小玉要跟别人跑,我一定要把她抓回来问清楚。”杜春来也插上一句。小玉是他喜欢上的女孩儿,这些天给他迷的五迷三道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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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知节这时候是彻底不说话了。
其实他也清楚,这样不对劲,可是好像又没什么不对劲。所以也就这样过着了。
至于温眠跟陆长尽的事儿,他是一点都不在乎,甚至隐隐有些兴奋。毕竟放在面上说,是陆长尽抢了他的舞伴,虽说当前没什么大作用。可指不定哪天就能是压死陆家的最后一根稻草呢。
而他,自始至终都是被同情的一方。何乐而不为呢?
况且,人又不是他送出去的。
他撵了撵手指:“所以,你们想说什么?”
三人对视了一眼,还是吴胜开的口:“要不,你试试联姻?”
“听说齐家小姐喜欢你多少年了,你也不回头看看人家?”高聪起适时插上一句。
“要我看有不少世家千金想和你来一段佳话呢,哥你就去试试吧。”杜春来提起这事儿面上也显出些许兴奋。
“我没兴趣。”李知节头都没抬,直接否决了他们的提议。
联姻?他觉得没什么必要。
大多数都只是为了家族罢了,他李知节本就是一介莽夫,也没什么要巩固的关系,他才不要给别人做垫脚石。
况且……他要娶就娶喜欢的人。
自个儿媳妇儿,难不成还要娶个心里有别人的?
三个人看他这样坚决也不说什么了,转而谈起公司的一些破事儿。
三个人又在这儿混了一顿饭,临近傍晚,他们才带着自己孩子回去。临走之时,李知节还是给两个小孩子一人塞了个红包。
他们似乎是习以为常,都大喇喇地收下了。
送走这几人,他又在院子里给玫瑰花折腾了好一阵,多年下来,他早就掌握了一手技能,栽地一手好花。
日落光晖映下,昏黄的霞光染了白云的色,由黄变红,渐渐晕染开来,像漫山遍野的红花,摄人心魄。
李知节洗了个手,又随身带了个帽子,拎着一件衣服出了门。
他倒是没有目的地,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。
不知怎的,他又从兜里摸了支烟叼在嘴里。路上总有人频频看他,他嫌闹人,只能把帽子往低了压。
半小时后,他在零售店里买了几瓶啤酒,坐在广场上就着晚风喝着。
低眉与抬头间,他看到了不远处正在拍结婚照的男女。
他们穿着象征着幸福的衣服,在摄影师的指导下摆出了最好看的姿势。自内心的笑,给即将逝去的一天加上一抹亮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