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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4章(第2页)

“给,你的小碗米饭与小碗排骨。”黎锦一手端着一个碗,淡淡微笑着说道。

把这份套餐放在桌上之后,黎锦才意识到自己一时疏忽,竟然忘了给“有间饭庄”的第一个客人送上餐具。

于是,黎锦又迅速回到厨房,为女孩准备了筷子与汤匙,并再度为她送上。

吃带汤的排骨饭时,用筷子作为进餐工具,似乎有些多余。

只要用汤匙舀起排骨送入口中,再将咀嚼后脱离的骨头吐出就好了。

吃米饭的时候,也完全可以用汤匙代替筷子。

在试吃的时候,黎锦的经验就是这样。

不过,考虑到有些食客也许就是喜欢用筷子夹着排骨、扒拉米饭这样的吃法,黎锦还是把筷子放了上去。

顾客可以有自己的饮食习惯,所以也应该让顾客有“如何吃”的选择条件。

“这是你的筷子和汤匙,请慢用。”放下筷子和汤匙后,黎锦语气柔和地说道。

“哇,好香啊!”女孩很惊讶地说道,“这个感觉很好吃啊……因为,香味好浓,还没吃都已经闻到了……”

“当然好吃了。”黎锦不假思索地说道,“我们家炖的排骨,可是京城最好吃的哦。”

虽然,“自己家炖的排骨是否全京城第一”的这一点,黎锦并没有考察过。刚才所说的话,吹牛成分也很浓重。

但黎锦也真心相信,就算她说得这么绝对、以至于沦为吹嘘的地步,但自家对于排骨的料理技艺,应该也达到了“虽不中,亦不远矣”的程度吧。

不过,这种炖排骨的气味,真的有那么香吗?

就连黎锦自己,都完全察觉不到这一点呢。

到底是真的这么香,还是对方单纯喜欢恭维别人?黎锦不由得感到困惑。

女孩使用的语言,感觉就像专程为自己捧场的“虚假顾客”一样……

也许是因为,自己在品味美食方面的经验太多了,以至于对这种程度的味道,只会觉得理所当然而不是惊艳吧?

思考出这个答案之后,黎锦感觉稍稍安心了一些。

不过,黎锦对这个答案,其实还是有些怀疑……

也许,是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了,对方只是比较擅长说讨人喜欢的内容而已?

算了,先别想这种会让自己的士气下降的事情吧。

黎锦决定先转移注意力。

然后,黎锦又思考了一下。

接着,她回到厨房,盛出了一小碟糖醋萝卜片来。

虽然是萝卜片这种随处可见的食材,黎锦对自家的小菜依然依然自信满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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